日前,《广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被纳入《实施细则》,成为“完善自主创新体系”部分的重要内容。
《实施细则》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完善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规划,制定实施《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专利产业化示范基地”等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全力加强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等。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到2012年,广州市每百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670件。任务内容在充分考虑广州现阶段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开拓创新,实现了科学性与前瞻性的统一。《实施细则》要求,广州贯彻实施规划纲要,要紧紧抓住广州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机遇,围绕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等十大体系,显著增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据悉,2009年以来,在广州市相继出台的《广州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实施方案》、《广州市、佛山市推进同城化发展框架协议》、《推动穗港合作工作方案》以及服务外包相关协议当中,知识产权工作都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为推动城市和区域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转载自广州市知识产权局)